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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四项措施做好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工作
作者: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7-08-21 23:57:30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的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惩戒、威慑和引导功能,有效督促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海西州西部矿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曝光工作。
      一是集中梳理,重点排查。以省高级法院、海西中院开展的“高原意志”集中执行月活动为契机,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工作认真排查。对符合失信条件的被执行人无选择的全部曝光。
      二是加强各方联系,增大执行力度。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行政部门、银行、酒店、高级消费场所的联系,制定、落实好信用惩戒的具体办法,必要时与有关单位形成备忘录。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落实好限制措施的可行办法。
      三是落实专人负责,实时跟进信息。落实专人负责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包括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等内容的及时、准确录入。同时定期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整理,对曝光成果进行反馈,提升曝光效果。
      四是拓展曝光平台,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电子显示屏等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增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社会知晓度。到被执行人所居住的住所、住宅小区、工作单位张贴不履行义务的名单及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让其熟悉的亲朋好友知道其逃避执行情况,对其施加心理压力,迫使其放弃规避执行。


 
来源: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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