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好省高院和海西中院“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近日,我院执行局以“高原意志”集中执行月活动为契机,集中梳理了一批长期规避执行的案件,现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前来我院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及时有效的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
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与被执行人昌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于2017年6月5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院办案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昌某某,但被执行人昌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一直未来法院处理此案,到后期直接不接我院电话。在集中执行月活动开展之初,我院执行局根据相关文件及时出具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短信等方式讲明其不履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迫于压力,在财产报告令发出的第三天,被执行人昌某某自动前来我院处理案件,并将需给付申请执行人的四万多元全部履行到位。
我院在开展此次活动以来,多措并举,通过案件梳理,及时出具报告财产令,且加强宣传,加大执行力度与宣传力度,使这项工作保持常态化,使被执行人自觉配合法院主动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